2025-10-22 09:56:52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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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了 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个人缴费标准首次不上调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开始。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首次不上调,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年。 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2026年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前缴费参保享有财政补助,2026年7月1日起缴费参保的,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承担。上年已参加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参保。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城乡居民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点击医保服务/全部(我的服务)→下拉至参保结算→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带*号的都要填写→基层医保区划名称点进去→“宁德市”下拉框选择县区→上部搜索栏输入乡镇或村居点击【搜索】,选择所在村(居)→上传证照(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通行证或者居住证)→点击保存(一般2个工作日内数据传输到税务即可缴费)。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家长可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随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所在地或基本医保参保地或户籍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直接在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上办理参保登记(在一个年度内,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保待遇)。 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宗教教职人员按照属地原则,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驻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官兵,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在本市居住满半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持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公民只能选择参加一地的一种基本医保(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 政府资助参保对象集中参保 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政策稳定衔接,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非医疗救助对象:计生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育户以及普通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分别由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确认汇总名单后报医保部门,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集中参保,无须个人出资参保(其中,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个人需出资10%,即40元)。 四种集中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管职责已划转到税务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以通过四种渠道办理缴费。 移动缴费。手机可通过闽政通、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缴费,也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自助终端缴费。通过设在村(居)委会或普惠金融服务点的自助终端设备,进行刷卡缴费。 上门申报缴费。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农行柜台、农商行(农信社)柜台办理缴费(如有新的缴费方式将另行通知)。 共济账户代缴。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目前,家庭共济代缴服务暂时还无法代缴需部分缴费的医疗救助人员等特殊缴费方式人员)。 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可享激励 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且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如果居民参保人获得激励后断保,前期获得的连续参保激励年限清零,激励金额不清零。自2025年起,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次年起享受基金零报销激励,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后,前期获得的基金零报销激励清零。 此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国家统一全国集中征缴期前,在我省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设固定待遇等待期,但不享受连续参保激励。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变动待遇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固定等待期,则至少需要等待6个月。 新生儿出生后参保不设置待遇等待期,但如果出生后两年再参保缴费,则需要有固定等待期3个月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共4个月等待期。孩子父母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后等待期减少到3个月。(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