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5 10:20:47 作者:朱灵塬 卢小红 高晨煜 来源: 责任编辑:江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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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工程最后变成这样,真是对不起大家……”近日,在古田县鹤塘镇某村,犯罪嫌疑人陈某甲、陈某乙在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上,向村民诚恳致歉。这场开在群众身边的听证会,让一起持续多年的纠纷在冬日暖阳下悄然化解。 事情始于2017年。当时,陈某甲承建该村防洪堤坝工程,后与村方因工程质量及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2022年,为讨要工程款,陈某甲与其子陈某乙将已投入使用的部分防洪堤损毁,修复费用约1.3万元。鉴于该案源于工程款纠纷、发生在乡村、关乎村民切身利益,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上门听证”。 几张桌子、数把椅子,检察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单位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及村民围坐一堂。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以通俗语言进行释法说理。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场村民均表示理解。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相关民事纠纷也通过协商一并解决,实现了刑事办案与民事争议的一揽子化解。 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围绕案件起因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警示教育,并以案释法,引导村民依法维权,将现场变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检察院上门听证的普法效果真好!”听证员黄淑仙表示。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方式,赢得了村民、听证员与监督员的广泛认同。 “上门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灵活运用“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方式,充分发挥听证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闽东日报记者 朱灵塬 卢小红 高晨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