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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财政补助6月30日截止

2026-06-17 10:39:56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6月15日,市医保局发布缴费提醒,还未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在6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个人仅需缴纳400元,可享受不低于700元/人的财政补助。为了个人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还未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请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7月1日起,逾期缴费的人员将不再享受当年财政补助,需全额缴纳费款(即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1100元。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参保信息无变化的参保人员,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变更参保地、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等人员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线上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已开通线上、线下及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等多种缴费渠道,实现便捷参保缴费。线上渠道可通过“闽政通”App、“支付宝”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费。

线下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基层服务点、医保经办窗口或学籍地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其中,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所在地、基本医保参保地或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在籍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儿童(含新生婴儿)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医保e站”、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医保基层服务点登记。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关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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