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2 09:09:00 作者:周士轩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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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市长潘国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审议通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准生态文明法治方向,切实用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破解难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巩固闽东生态优势,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要厚植绿色低碳发展优势,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健全项目评估准入机制,严控“两高一低”项目,扎实推进零碳园区及零碳工厂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以法治引领绿色低碳转型。要筑牢全域监测监管防线,压实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执法机制,依法严惩非法排污、毁林占地等违法行为,以“技防+人防”提升专业化、智能化治理水平。要全面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推动全社会广泛知晓、自觉遵守,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正向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宁德。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及时调整本领域执法裁量标准和执法流程,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同时,要从严从实完成各项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闽东日报记者 周士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