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15:51:58 作者:吴枋宸 谢丽清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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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古田法院将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搬”进凤凰城小区,一场物业纠纷公开庭审在大家的关注下拉开了帷幕。 此前凤凰城小区积攒了不少物业纠纷治理难题:部分业主质疑物业服务缺位、物业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不合规、小区收支、公共收益不透明,部分业主因此选择了不缴纳物业费对抗。一方面业主维权无门,另一方面物业运营受到影响,小区治理一度陷入僵局。 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原先议论纷纷的业主开始安静旁听,承办法官围绕物业服务履行情况、双方争议焦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一场规范的庭审不仅还原了是非曲直,更让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程序的威严与公正,清晰划定了法律红线。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联合住建局工作人员及调解员针对该小区系列物业费纠纷开展现场联合调解。通过背对背倾听诉求、面对面释法明理,既向业主讲明按时缴费是法定义务,也督促物业正视业主合理诉求、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量。本次现场调处,成功促成6起物业费纠纷达成和解,真正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片”。 期间,干警同步向群众发放物业纠纷普法宣传手册,针对大家最关心的高频问题“房屋漏水维修资金如何申领?”“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归谁?”“如何投诉物业企业不作为”等问题逐一耐心解答。 8月21日,物业服务“巡回法庭”再次进入万星小区,审理两起商铺物业费纠纷。本次案件商铺经营者称店铺长期漏水,其多次找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但物业公司置之不理,漏水问题不仅损毁店内样品、装修,更长期影响商铺正常经营,商户无奈之下选择拒交物业费。 庭审中,法官围绕漏水原因、物业履职情况逐项调查,深挖拒交物业费背后“物业长期不作为”的核心症结。查清案件事实后,法官当庭向物业企业释法警示:物业企业要以服务为核心,收取物业费不是放任不作为的理由,物业企业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设施维修、日常养护等法定及约定义务。 庭审后,两家商铺负责人与物业服务负责人在法官和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面对面进一步交流,“前几年,我们就一直反映铺面漏水的情况,但是物业从来不管。”面对商铺经营者不满的抱怨,物业企业工作人员也主动承认了物业服务中不到位之处,最终两家商铺与物业企业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古田法院共开展物业服务“巡回法庭”现场庭审3场、联合县住建局进社区普法5场,辐射古田县域3个社区、7个小区,成功化解物业纠纷191件。从“坐堂问案”到“上门服务”,从“一判了之”到“实质化解”,变的是办案方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谢丽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