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区县新闻 > 寿宁频道 > 寿宁新闻 > 正文

寿宁县公安局托溪派出所:聚焦消防安全 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2023-11-29 16:31:03  作者:郑海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郑海涛)今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每年的11月为全国消防宣传月,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托溪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寿宁县公安局托溪派出所持续进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

今年11月9日托溪派出所联动寿宁县消防人员和托溪乡政府消防安全委员在托溪乡人群密集地开展灭火器实操演练。“灭火器的使用主要是四字决‘提、拨、握、压’,发现初期的火灾不要惊慌,立即寻找身边的灭火器,找到并提起灭火器,拨开保险栓,握住灭火器压把,将灭火器喷口头对准火焰根部,切记要在上风口处,用力按压压把,让灭火器内的干粉或者二氧化碳气体将燃起的火焰扑灭。”该消防人员在灭火器实操演练时说。开展灭火器实操演练,直观地提高了群众对灭火器的了解及使用,大大提升了群众掌握发生初起火灾时的自救能力。

在今年的11月内,托溪派出所民警联合托溪乡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持续对辖区的学校、加油站、卫生院、茶厂及敬老院等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常规灭火器器材配置是否合乎规定并完整好用等,尤其是茶厂内的电器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提醒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工作,加强自查自纠,强化工作人员各方面的安全意识。托溪派出所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托溪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托溪派出所组织民辅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预防各类火灾及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民辅警现场发放了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单,向群众讲解如何正确安全用电、用火,在火灾中如何正确逃生自救,并列举了消防火灾典型案例,分析了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此外还提醒辖区群众在冬季来临之际,注意用电用火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