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拳出击保食安,晒晒宁德的成绩单!

2019-11-21 19:55:25  作者: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廖诗朝

9月中旬,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牵头,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舌尖保卫战!宁德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为推进工作开展,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市食安办牵头召开2次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推进会,总结工作经验,并根据联合行动专项检查方案要求,成立4个调研指导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联合行动的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通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调研!指导!宁德多部门持续打响食安“保胃战”!

这场“战”历时三月
成效怎么样?

直接上数据!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案件169起,其中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12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1起,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5起,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案5起,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等假冒伪劣食品案10起,其他违法行为116起,罚没款共954.74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类案件42起,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6起,假酒案3起,有毒有害食品案2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8起,假劣种子案1起,非法经营案2起;11起案件被省厅列为督办案件,涉及农产品主要有猪肉、羊肉、虾、米粿等。

大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

同今年以来已经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整顿有机结合,在原有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对辖区两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8月26日前,两家企业均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同时,组织力量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传销和非法直销、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进行查处。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50家次,开展科普宣传16场867人次,打击传销窝点1个,涉及金额20多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排查全市642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部门联查联动联防和检查信息结果通报制度,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全面落实,周宁等县的公办学校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057户次,责令改正326户,警告13户;全市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率达93.45%,超过国务院食安办提出“明厨亮灶”率80%的目标,其中435家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全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完成畜产品22份、禽产品33份、蔬菜76批次和76个省级国家级水产品药残抽样任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98批次,不合格29批次;对全市96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摸底建档,召开市场开办者和大型商超负责人责任约谈会,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经营条件保障责任、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查验检验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质量安全自查、不合格产品停业销售或召回等责任。

截至目前,农业环节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505家,农业生产主体及屠宰场41个;渔业环节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9家;市场流通环节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109家次、禽蛋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706家次、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852家次、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514家,查处问题46起,查处农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50起,生猪私宰案件6起,移送司法案件14件。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保卫食安,市场监管人永不止步!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