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宁德频道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温暖!宁德检察院为他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

nd.fjsen.com  2020-08-21 08:18:23 吴宁宁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检察机关供图

“去年因为这个案件,我到处奔波,今年又受疫情影响,没有办法出去打工,没有收入,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司法救助申请人甲某(化名)感谢道。       

近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杰一行联合柘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星辉带案下访,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甲某发放救助金,并开展司法救助案件领导“大接访”活动。

申请人甲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于2020年3月3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办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案情,发现申请人住房破旧、生活贫苦,且无固定工作,有一子尚在求学,遇此变故却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认为其符合救助条件,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甲某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

检察机关供图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条框框,也不是不近人情的铁面无私;人心是暖的,社会是暖的,法律也是有温度的。宁德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全面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宗旨,将弱势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及时做好司法救助帮扶工作。

那么,这些问题您了解吗?

什么是国家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哪些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机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7.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2.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       

5.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都有哪些途径?     

1.来信地址:宁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352100      

2.网络:12309中国检察(https://www.12309.gov.cn)     

3.“检察12309”掌上APP      

4.来电:拨打(0593)12309检察服务热线

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救助,司法,生活,机关,案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东南网新闻援助频道
宁德新闻官方微信点击或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