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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已有13家餐饮店被罚!

2021-02-08 10:25:51  作者:林强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2021年2月1日,《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施行。福建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开始成为法定义务。这是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从1月底开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沿街商铺LED显示屏、食品安全检测车循环播放“佩戴口罩”规定内容,深入餐饮单位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同时指导督促餐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佩戴口罩。

连日来,寿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132家餐饮单位中,对不规范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现场责令改正,同时张贴《福建省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

2月7日,执法人员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部分餐饮店从业人员心存侥幸心理,未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目前共13家餐饮服务单位被处以50元当场行政罚款。

下一步,寿宁将持续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未佩戴口罩行为,严格按规定给予处罚,督促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闽东日报记者 林强 通讯员 吴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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