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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宁德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

2022-05-07 15:32:36  作者:叶伏国 潘月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东南网5月7日讯(本网记者 叶伏国 见习记者 潘月容)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本是每位行车上路的司机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可总有人心存侥幸,触犯法律。5月7日,记者从宁德交警部门获悉,蕉城1名醉驾缓刑人员近日开始执行“道安劝导令”,这是宁德市发出的首份“道安劝导令”。

执行“道安劝导令”人员陈谋城向群众分发宣传单。东南网见习记者 潘月容 摄

去年年初,陈某城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富春路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司法鉴定所检测,陈某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此后,法院认定陈某城具有悔罪表现,实施社区矫正条件基本具备,判处其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执行“道安劝导令”人员陈某城在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东南网记者 叶伏国 摄

5月7日上午,陈某城作为宁德首个执行“道安劝导令”人员来到“道安劝导令”的执行地——宁德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报到,并在民警带领下,在天湖路与宁川路交叉路口现身说法,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

民警向执行“道安劝导令”人员陈某城介绍文明交通劝导注意事项。东南网记者 叶伏国 摄

“您好,驾驶二轮车辆请戴好安全头盔。”“您好,现在是红灯请往后退等待绿灯后再通行。”……在现场,醉驾缓刑人员陈某城变身交通劝导员,对过往市民不按道行驶、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乱象,逐人逐车耐心进行劝导纠正,协助消除路面隐患。

执行“道安劝导令”人员陈某城在路口用高音喇叭提醒过往群众注意佩戴安全头盔。东南网记者 叶伏国 摄

同时,陈某城还在民警的带领下,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酒醉驾的危害和承担法律责任,并以自身经历向群众讲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理念,让广大群众都能深刻认识到醉驾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宁德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是一项创新举措,通过让“醉驾”缓刑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以“过来人”身份讲述醉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此外,记者了解到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除了每月在主要交通路口,参加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文明劝导不少于8个小时外,每月需在路口发放公安交警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不少于200份;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酗酒,禁止驾驶机动车辆;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宣传材料发放全覆盖;在公安交警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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