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区县新闻 > 正文

蕉城法院开展“院庭长庭审示范周”活动

2023-04-06 14:58:02  作者:郭晓红 林盟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3月20日至3月31日,蕉城法院开展“院庭长庭审示范周”活动,该院入额院领导及审判业务庭庭长带头公开开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增强庭审程序规范性,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3月31日上午,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由蕉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王锦熙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涉嫌抢劫罪案件开庭审理,该案系蕉城法院审理的首起抢劫对象为虚拟财产的案件。

为保证庭审质效,审判长王锦熙带领合议庭于庭前充分阅卷,组织合议庭研究分析案情、归纳庭审重点,并制作庭审提纲,理清审判思路。庭审中,合议庭仔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据此审判长王锦熙精准归纳8个案件争议焦点,并针对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开展两轮法庭辩论。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此次庭审观摩,全院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均参与了庭审观摩听庭,旁听干警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直观的办案示范课,为大家搭建了一个交流互鉴的平台。

据介绍,此次“院庭长庭审示范周”活动共进行公开示范庭审13场次,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院庭长开庭审案,是顺应司法改革趋势、回应群众期待的必然,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蕉城法院高度重视,于2021年12月2日制定《关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和规范分案机制的规定(试行)》,锚定院庭长办案目标,除立案速裁团队外,要求院庭长参与随机分案,带头办理难案。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院庭长共办理繁案1250件,庭审1711场次,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林盟)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