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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三部门联合印发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2023-07-04 15:36:53  作者: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为切实做好宁德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近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德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举措》)。

具体包括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提高招聘实效、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技能就业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做好就业宣传引导等十个方面。

《十条举措》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宁德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同时,落实国有企业2023年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上一年度。对报考教育、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以及基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不受1∶3比例开考条件限制。各高校、各企业创新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要充分提供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毕业生。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各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全面摸底,合理引导求职预期,有针对性向当地政府反馈岗位需求和就业意向地。各地应结合需求,以有效签约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落实“书记市长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成果,9月底前,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各高校要在6月份至少举办1次校级综合招聘活动,各二级院(系)至少举办1次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大型综合性招聘活动要分区分类,通过现场签约、直播探岗等方式营造氛围,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场求职。

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或前三名相当奖项)并在宁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金奖30万元、银奖20万元、铜奖10万元(前三名相当奖项同上)创业项目落地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各级创业支持资金列支。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积极引导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办小微企业,鼓励银行按照小微企业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对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应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市教育、人社部门要在每年7月底前完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衔接,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协同核查,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畅通服务救助渠道,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学籍地进行登记,建立实名台账。人社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工作要求,开展就业“红娘”帮扶行动,对实名台账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的毕业生予以重点帮扶。高校要加强跟踪,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等服务。

此外,深化就业“红娘”帮扶行动,实行户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负责人“双向包干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长期未就业的毕业生予以重点就业帮扶,每月通报相关进展情况,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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