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区县新闻 > 正文

福安溪尾:党员冲锋在前 消除各类风险

2024-07-26 11:26:45  作者: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为扎实做好台风“格美”防范应对工作,7月23日,福安市溪尾镇号召广大党员冲锋在前,迅速投入到风险排查、应急抢险、志愿服务等防汛防台工作中。

溪尾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动党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微网格长、民兵等志愿力量,组成“党员巡查小分队”“民兵抢险小分队”“巾帼志愿小分队”等防台小分队,分片区、分重点、分职责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摸、处置,做好危险地段人员转移安置,并对老人、老旧房屋居民等重点人群进行防台知识宣传。

为积极防御台风“格美”,溪尾镇各片(区)长、包村干部迅速下沉一线,对防汛抢险物资、避灾点及人员转移路线等摸清底数,对在建项目工地、河道沟渠、水库山塘、地灾点、高陡边坡和临水临崖道路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确保“心中有数”,不漏一处风险、不留一处隐患。通过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危险区域进行评估,悬挂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地灾点、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渔排上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把问题消除在未发生前和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共组织网格员170余人,落实安全排查230多处,转移危险区域人员194人,溪尾镇所有船只均已停靠至各码头及停泊点,海上渔排35人已撤离上岸。(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