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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平台申报已启动 最高补贴六百元

2024-10-22 09:31:56  作者:陈容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10月1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满足群众电动自行车淘汰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联合多部门启动宁德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18日10时,活动正式开启平台申报。

据悉,此次活动补贴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对象包括在宁德市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发票,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交售旧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根据活动方案,对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予以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 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 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 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 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我市将统筹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配套资金用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由市商务局及时发布活动结束公告。按“政府出一点、商家出一点、银行出一点、平台出一点”原则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商家、补贴范围商品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共同出资叠加优惠,让利消费者。

此次活动执行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消费者可以下载银联云闪付APP打开首页【以旧换新】入口,进入【宁德专区】点选页面下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起补贴申请。(闽东日报记者 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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