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要闻 > 正文

宁德首张房票在蕉城发出

2025-04-14 10:25:49  作者:周思颖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宁德首张房票在蕉城发出

目前已有18家房地产企业进驻“房源超市”

4月13日上午9时许,在宁德市蕉城区官井、琼堂安置型商品房项目房票置换现场,全市首张房票成功发放至被征收人李先生的手中,标志着宁德房屋征迁安置开启“房票时代”。

“真是太高兴了,房票能当钱用,还能享受奖励,希望能早点在中心城区买到心仪的房子。”看着手上的房票,李先生难掩激动。李先生说,家里孩子即将进入小升初阶段,在了解选择房票购房的安置奖励和落户政策后,果断选择第一时间前来领取房票。

所谓房票安置,就是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的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自行购置新建商品房的安置行为,是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的一种安置方式。

为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安置工作,今年4月初,宁德市、蕉城区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开展中心城区官井、琼堂安置型商品房项目房票置换(试点)工作。目前,蕉城区已在宁德会展中心设置房票置换办事大厅,被征收对象可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12日(含当日),到现场取号后前往相应项目服务窗口进行“一站式”办结、领取房票。

笔者采访获悉,房票购房不仅可以根据选房面积享受安置奖励叠加,使用方式也非常灵活。蕉城区房票政策设置的房票使用人不限于被征收人本人,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使用;房票票面金额在房票到期后,仍有剩余金额(含未使用的房票)的,可申请兑现货币;房票房源在宁德中心城区且选择多样,截至4月11日,已有腾辉地产、金禾地产、万骏地产、宁侨建发等18家房地产企业进驻“房源超市”。

据统计,截至4月13日13时许,蕉城区已陆续发出房票70张。“从‘建房’‘等房’安置转变为‘选房’‘买房’安置,房票政策的推出,打破了传统货币和统筹建设安置小区的方式,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给了被征收对象更多的选择权,有效满足他们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安置需求。同时,房票可以促进商品房销售,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蕉城区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张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房票安置工作,让被征收人买得起房、住得上房,切实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闽东日报 周思颖)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