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2 09:29:30 作者:吴枋宸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
9月21日19时30分,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IV级”。根据《宁德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宁德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市防指决定9月21日19时30分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于22日凌晨进入我省台风警戒区,然后穿过巴士海峡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趋向广东中西部沿海。 对此,市防指要求各地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台风发展态势,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落细防范措施。沿海县(市、区)防指和负有防台风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和防御调度,气象、海洋预报部门要滚动监测,台风路径、强度、影响等有变化,要即时预警,通报同级防指和有关单位。 海上防风避险方面,位于台湾浅滩渔场、闽南渔场、闽中渔场的渔船务必于22日12时前全部到港避风,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渔船务必于22日12时前全部到港避风或向北撤离至北纬29°以北的海域。回港渔船船上人员及时上岸避险,落实防范措施。对于已撤离上岸的养殖渔排上非劳动力人员,要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回流。 在强化属地和行业安全防范责任上,加强滨海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岛礁野游、海上施工作业、岛际及沿海客渡航线等的安全管控;加强台湾海峡过往船舶、跨省作业渔船预警和调度,落实防风避险措施;强化乡镇管理船舶等小型船舶的管控,严禁超风力冒险出海。 同时,应密切关注台风临近后可能带来的风雨影响,提前排查沿街塔吊、户外广告牌、城镇低洼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道路桥梁、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和城乡积涝、塌方、滑坡等次生灾害防范工作。(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