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7 10:56:58 作者: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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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外省看病时没用医保直接结算,想着回来手工报销,却一直没去办理,现在2026年第一季度都快过去了。”日前,市民王女士来电咨询。对此,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我市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就医时,若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只要费用发生当月医保费正常缴纳,可在本月底前向医保经办部门提交手工报销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3月31日前)结算完毕。我市参保人员于2025年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报销申请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 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需要门诊费用报销材料和住院费用报销材料。门诊费用报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等。住院费用报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等。 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发起申请。以“闽政通”App为例: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业务经办】模块选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点击进入,根据参保人的需求,选择【纸质票据】或【电子票据】(跨省异地就医无法添加电子票据),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确认,即可完成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参保人可以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我的医保栏目点击【报销申请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也可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即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以及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已备案但无法直接结算的;在全省联网医院就诊因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须就诊医院在发票背面书面说明并盖章);社保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保卡;因参保身份或单位变更导致统筹冻结状态期间的医疗费用。(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