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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法律顾问 单位选聘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公告

2022-05-26 16:32:06  作者:   来源: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予捷

因我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重新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费用约为8万元/年。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简易比选方式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法律顾问单位,现需开展招标代理单位选聘工作。

一、比选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

二、比选人: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登记注册地在宁德(市区),或在宁德(市区)有分支机构。

四、比选材料: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6.招标代理单位报价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评选办法:低价法

六、确定中选人办法:只有一家递交材料并经审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两家同等报价的,则当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第一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人为中选人,若第一中选人不符合比选要求的,则第二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人为中选人。

七、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1200元(包干),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比选文件申请提交时间:2022年5月27日8:30至2022年5月30日17:30,超过时间提交的视为无效文件。

九、比选文件申请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大厦8楼法律事务部。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31日9: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大厦9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比选结果公告:通过公司网站发布。

十二、比选公告时间:2022年5月26日17:30至2022年5月30日17:30。

联系人:颜女士联系电话:0593-2023175    

 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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