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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医院产检无异样 女子生下畸形儿

nd.fjsen.com  2019-11-07 17:04:49 陈翊群 通讯员 李锦 健涌 彦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宁德11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李锦 健涌 彦霏)产妇先后到乡镇、县里、市里的三家医院孕检,结果均未显示胎儿异常。可女子最终到福州的医院却产下一女婴为畸形儿……近日这起案件在福建福安市人民法院判决,要求被诉的三家医院连带赔偿女子吴某一家经济损失104000元。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初,福安女子吴某先后在当地某乡镇卫生院、某市医院及某妇幼医院进行多次孕检,孕检结果均未显示胎儿异常。 

2017年5月20日,吴某在宁德市闽东医院做超声检查,超声结果显示胎儿异常。为了慎重起见,吴某又于5月22日前往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胎儿头颅磁共振检查,该院出具的MRI检查报告单检查结果为“胎儿头颅形态呈长椭圆形,左侧脑扩张,宽约16mm,顶枕部软组织增厚,羊水过多”。2017年5月24日凌晨,吴某在福州某妇产医院产下一女婴,体检五官畸形样,特殊面容,即婴儿患有“二十一三体综合征”。

自怀孕以来,对新生命的爱意曾让吴某一家充满期待,但吴某历经千辛万苦,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诞下畸形儿,让吴某一家备受打击。

吴某一家难过之余,对前三家医院进行多次产检都均未检出孩子存在问题的情况表示愤慨,“如果早早检查出胎儿患有‘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是不是可以采取更好的补救措施。”怀着对前三家医院的不满与愤怒,吴某及其丈夫魏某将三家医院诉至福安法院,要求三家医院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4000元。

福安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发现双方当事人分歧巨大,三被告均表示,自己系按医学程序进行产检,对原告生育畸形儿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原告的损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纷止争,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从法与情、情与理的角度进行分析说理,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某市医院、某妇幼医院合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4200元。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医院,吴某,胎儿,进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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