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要闻 > 正文

宁德市教育局编写防护手册 指导学校防控新冠病毒

2020-03-04 09:44:03  作者:林珺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3月3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视频会议,对校长、防疫专员、校医等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管理人员的防疫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已组织编写了《宁德市学校新冠肺炎防护指导手册》,将先在学校领导、教师中进行培训传授,复学后再传授给每个学生知晓,以保证师生健康。

上学放学如何做?

离家之前测量体温,洗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各类物品;留意周围乘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放学回家不在外逗留,不接触动物,不和同学嬉笑打闹,不接触公共物品,回家摘掉口單后马上洗手、消毒,保持居室通风和卫生清洁。

进入校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进校门;若体温超过37.2℃,应在老师引领下到学校指定的室外隔离区或留观室等待,由学校安排复测、观察和联系医院等。

校内活动能否举行?

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全校性、全年段性的各种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集会等。

课间休息多喝水,减少近距离接触,避免过度运动、大量出汗,以免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体育课以跳绳、乒乓球、羽毛球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学校可以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在班级编创室内运动操,増强学生体质,确保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落实。

眼睛是容易传染的部位,在疫情还未解除时,暂停做眼保健操。以开展“目”浴阳光,在自然光线下眺望远处景色、绿色植物等方式代替眼保健操。中小学生一般建议每天至少“目”浴阳光2小时,幼儿园儿童一般3小时。

教室卫生怎样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管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含教职工家属、学生家长)进入校园。确有事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

保持教室环境清洁,每天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寒冷季节每天通风不少于7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所有空调禁止使用。

教师上课必须佩戴口罩,与学生保持安全距离;使用随身扩音器等设备,上课前后必须使用75%浓度的医用酒精擦拭。

批阅学生作业、分发学生作业、游戏器材、资料及其他用品前后均需洗手,批阅及分发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身体不适怎么办?

学校要提前准备隔离留观室,配足工作人员和防疫物资(如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消杀药品等)。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或聘请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教职员工做好每天的身体健康监测,如出现上述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学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校疫情防控、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班主任(辅导员)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公共区城卫生如何保障?

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开学后,每周要进行1-2日卫生大清扫,每天须对学校楼道、楼梯扶手、会议室、电梯、厕所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

食堂员工有从省外返回的暂不上岗,本地员工必须参加健康体检和取得健康证,并提供返岗前14天本人及家人健康情况表和承诺书,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返岗。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均要参加岗前培训,增强防护意识。返岗后每日上岗前开展健康检査,并保留检测记录。

建议学生自带餐具,尽量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在校用餐的师生采用分餐制或打包式,错峰就餐、同向用餐、分散分区用餐,避免人员密集。餐厅、餐椅、餐具用品要消毒。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学生宿舍楼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每日2次喷洒消毒。每栋宿舍楼配备体温枪,每间宿舍配备体温计,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加强宿舍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鼓励在学生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型防护工具。校外学生宿舍参照校园管理防护要求,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