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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6月11日起网报

2020-05-28 15:52:56  作者:陈健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记者从宁德市教育局获悉,宁德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从6月11日开始。

据了解,除了需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满足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宁德市;宁德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宁德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德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区)级教育局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县级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宁德市教育局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选择宁德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县级教育局,由县级教育局初审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也可以回户籍地申请认定,可根据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体检时间是否在校自主选择认定机构。

网报时间时间为6月11日至24日(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受理)为6月29日至7月3日(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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