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要闻 > 正文

学习宣传贯彻《宁德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座谈会召开

2026-04-23 10:44:37  作者:赖清炳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4月22日,学习宣传贯彻《宁德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水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实施,这是我市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性成果,标志着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各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抓源头预防、促前端治理,着力完善风险评估、排查预警、心理服务、法治宣教机制,把矛盾纠纷预防贯穿重大决策、行政管理、执法司法活动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增量、压降纠纷存量。要抓平台建设、促实质化解,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为牵引,建强解纷平台、拓宽解纷渠道、提升解纷能力,构建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格局。要抓保障支撑、促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保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刚性约束,为《条例》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介绍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住建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就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作了交流发言。(闽东日报记者 赖清炳)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