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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案值91万元假烟 古田11名制售假烟者被判刑

nd.fjsen.com  2020-08-12 17:11:45 陈健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由古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卢某、胡某等1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审判决,主犯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其他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据悉,2019年6月至同年9月5日间,被告人卢某伙同闽南籍人员(另案处理)先后纠集被告人胡某、吴某、林某甲、方某、包某、陈某甲、毛某、陈某乙、林某乙、蔡某,在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后丘里山上、城西街道下洋村油行乾山上、长岭村大洋坑、黄田镇上溪村溪坪自然村后垅里山上、黄田镇洋上村赤林溪路7-2号、泮洋乡新华村新华路75号、吉巷乡坂中村后山路1号、水口镇天柱山国道路87号从事假冒伪劣卷烟生产活动。

2019年9月5日,违法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后,在各制假窝点查获YJ14型号卷烟机1台、YJ22型号滤嘴接装机1台、烟丝9772.97公斤、卷烟纸1419.29公斤、滤嘴棒655.10万支、烟支77.57万支、发电机、水松纸、信号屏蔽器、对讲机、货车等物品。经鉴定,被查扣的烟支均为假冒伪劣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955747.64元,烟丝、卷烟纸、滤嘴棒价值共计人民币914712.77元。(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健)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山上,生产,被告人,假冒伪劣,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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