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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政局:孝老食堂 传递温暖

2021-05-20 09:43:43  作者:张颖珍 钟阳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一粥一饭传孝道,敬老爱老暖人心。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民政局聚焦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留守老人和困难老人的“用餐难”问题,持续推广“互助孝老食堂”机制,积极探索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将其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小食堂”凝聚“大民心”,不断提升农村老人的生活品质。

为推进孝老食堂规范化建设,打造“放心食堂”。市民政局出台了规范化建设指南,对食堂的场所、设施、管理、标识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整合利用农村幸福院、老人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宗祠等现有场所,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和适老化改造,既节省成本又便于老人就近用餐。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监管,食堂管理人员和厨师持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上岗,每月公布收支,每季度审核兑现运营补助,将收费、捐款捐物、菜品采购、掌勺义工补助等收支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在面向全体常住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基础上,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七类特定对象”和革命五老、三属、留守儿童、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党员等“五种优待人员”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实施“原则上一天伙食费不得高于10元”的收费优待。各地方财政根据“七类特定对象+五种优待人员”实际用餐人数,按照“七类特定对象每人每天8元,五种优待人员每人每天6元”的两个档次补助食堂运营费用,统筹用于食堂厨师补助、管理等支出。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已建“互助孝老食堂”80个,在建120个,现有“互助孝老食堂”149个,服务对象5000多人,有效满足了农村老人的用餐需求。(闽东日报 张颖珍 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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