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宁德频道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蕉城法院多措并举打击失信行为

nd.fjsen.com  2021-10-21 14:55:24 郭晓红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蕉城法院再次发布“限高令”,依法对限制高消费的10名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据悉,今年7月以来,蕉城法院已发布7期失信人员名单,对不诚信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积极构筑起抵御失信行为的司法防线。

据介绍,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蕉城法院坚持将诉讼诚信建设作为强化审判职能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各类执行措施的力度,通过发布限制消费令,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发布悬赏令,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以及通过报刊、公众号等媒介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名单等形式,全面打击失信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 

  • 责任编辑:王予捷     关键字:执行,行为,法院,失信,消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东南网新闻援助频道
宁德新闻官方微信点击或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