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5 07:56:25 作者:陈莉莉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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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2025年住宅装修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规〔2025〕2号)实施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力扩围住宅装修补贴活动,近日,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扩围实施2025年住宅装修补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扩大补贴范围。将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中:“本次住宅装修补贴对象为商品住宅产权人”,扩大到“本次住宅装修补贴对象为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宅产权人”。提高补贴标准。将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中:“按照装修改造合同约定由装饰装修企业购买的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产权人补贴,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提高为“按照装修改造合同约定由装饰装修企业购买的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20%给予产权人补贴,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通知》明确,简化申报材料。将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中:“发票(装饰装修企业开具的,以及装饰装修企业购置相关材料的进项发票)”,简化为“发票(装饰装修企业开具的)”,删除“以及装饰装修企业还须提供其购置相关材料的进项发票”。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凡是2025年申请住宅装修补贴的,均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与宁建规〔2025〕2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闽东日报记者 陈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