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办公电子设备采购及耗材供应商简易比选公告
nd.fjsen.com 2020-11-05 09:55:38 来源: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我来说两句
一、比选项目:2020-2021年度办公电子设备供应商比选 二、比选内容及最高控制价: (详见表格)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完税发票; 2.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人要派专门技术人员对我公司的办公电子设备日常维护及采购,满足急修急配急送的要求。 四、评选办法: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简易比选方式,按照最高控制价表下浮率最高者为我公司2019-2020年度办公电子设备供应商,若下浮率相同,则在相同者件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五、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本项目的比选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比选表中未列明物品均以低于市场价格并按照承诺的下浮率给予优惠。 3.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承诺维修(护)及送货时间(如:全年无休,节假日、下班等正常配送等),以及收到订单到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所需时间。 4.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将相应货品按时送达约定地点,并和采购人员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和收货确认工作。货物不符合订单要求或者已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在比选中标之后,若供应商无法达到我公司服务要求或出现一修再修、只换不修的情况,我公司将随时解除合同。 六、比选材料要求 ㈠须以法人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报价材料须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㈡申报材料包括: 1.单位情况简介; 2.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协议供货竞价产品市场低价承诺函; 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公司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㈢1.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办公电子设备供应商简易比选”、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将作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3.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为存档资料,概不退还。 4.请将比选申报材料现场递交到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宁德市万安西路2号公交大楼10楼)。 ㈣比选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上午10点起至2020年11月9日上午10点止。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㈤若只有一家递交材料并经审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两家同等报价的,则当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第一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人为中选人,若第一中选人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第二个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人为中选人 。 七、采购费支付方式:货款采用按次月统一结算的方式。比选人按月和供应商核实实际完成的供货订单并支付相应货款。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9日下午11:00,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大厦10楼会议室。 联系人:颜女士联系电话:0593-2822733。 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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