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区县新闻 > 正文

福安市税务局:为葡萄产业发展注入“税动力”

2024-09-09 09:59:35  作者:张瑜 高炜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近日,福安市税务局“税收宣传服务队”深入福安市恒业种植合作社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福安市恒业种植合作成立于2017年,主要发展种植葡萄等产业,在税惠助力下,初步建立起集种植、采摘、观光于一体的现代综合农场,年产值100多万元,带动就业34人,人均增收1.5万元以上。

“水果种植周期长、投资大、资金回流慢,这给合作社经营带来一定压力。这些年,多亏税务部门的精心服务和税惠政策的大力支持,降低了合作社经营成本,缓解了资金压力。”谈及税务服务,福安市恒业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李恒盛连连称赞。

俗话说“北有吐鲁番,南有闽福安”。目前,福安市葡萄种植面积约7万亩,年产量8.5万吨,是福建省规模最大、产量最多、品种最优的葡萄产地,被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称为“南国葡萄之乡”。近年来,福安市税务局立足本地实际,精准把握葡萄产业发展需求,积极组建“税收宣传服务队”,主动上门为种植户和相关企业送去税费优惠政策,并通过“一对一”辅导、“手把手”教学等,帮助辖区经营主体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葡”写乡村振兴致富曲。

接下来,福安市税务局将持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针对葡萄产业的涉税需求,着力探索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税收服务举措,切实将税收政策红利转化为护航葡萄产业发展的动力。(闽东日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高炜)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