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东南网宁德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四部门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

2022-05-17 11:10:09  作者: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净化征信市场环境

四部门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发改委、省网信办和省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的通告》,我市四个部门也将联合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

据了解,近期,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打着“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等旗号骗取信息主体财产、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损害征信系统客观公正、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对此,此次行动将重点治理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征信”字样,但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假借“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等旗号非法牟利的机构等。

按照行动要求,相关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对照自身情况开展自查和整改,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交代违法违规情况。2022年6月,主管部门将对拒不整改机构依法取缔,发现倒卖个人信息、骗取公民财物等犯罪线索的,移交辖区内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机构应对照下列情形开展自查和整改: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征信”字样,但并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应当立即停止征信活动,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个人征信活动;从事企业征信业务未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的,应当办理备案;假借“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等旗号骗取财产、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非法收取高额培训费、加盟费的,或教唆信息主体无理申诉,或伪造虚假材料欺骗金融机构和主管机关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骗取的财物,主动向主管机关交代违法事实;投放“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违法广告、进行违法宣传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宣传,下架、撤销违法广告。

信息主体应警惕“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风险,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金融信息等隐私敏感信息提供给他人,拒绝参与编造理由、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更多>>宁德要闻
更多>>民生要闻
更多>>新闻图片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