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个县级低值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在宁德东侨启用

政策解读
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垃圾分类标准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建立垃圾分类转运体系
建立末端分类处置体系
垃圾分类的法律保障

《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0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坚持“简单、管用、可操作”的原则,居住区域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生活垃圾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一是构建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体系。二是规范设置分类收集设施。三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管理。四是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指导。五是建立基础台账强化信息管理。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统一车辆标识,便于社会监督。同时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一是转运服务承接,二是回收企业对接。

一是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成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理。 建成1座大件垃圾处置厂,对中心城区大件垃圾进行处置。 二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中转站。

妨碍、阻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围堵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和处置设施,阻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类妙招
创意展示

问:每天你扔多少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统计数据,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约0.69千克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