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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医院陆续收治二例河豚中毒病人

专家提醒河豚有毒不可食用
www.fjsen.com 2015-10-28 11:51:14 李枝端 宦琼瑛 来源:宁德卫计网    我来说两句

河豚鱼

宁德卫计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枝端 宦琼瑛)近日,宁德人民医院陆续收治二例误食河豚中毒病人,幸得食用量小,救治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二位病人均已治愈出院。

据了解,河豚鱼味道鲜美,却有剧毒。如果烹煮、制作稍不留神,未能清除全部毒素,就会出现中毒危及生命的风险。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销毁。但误食中毒现象还时有发生。

人民医院内科郑洪珍主任医师介绍,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毒素,0.5~3毫克就能致死,其化学性质稳定,一般烹调手段难以破坏。毒素主要是麻痹神经,进一步抑制呼吸、心跳。河豚毒素中毒最开始时出现手指、口唇、舌尖发麻或刺痛,然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麻木无力、身体摇摆、走路困难,严重者全身麻痹瘫痪、有语言障碍、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昏迷,中毒严重者最后多死于呼吸衰竭。潜伏期很短,短至10~30分钟,长至3~6小时发病。如果抢救不及时,中毒后最快的10分钟内死亡。

郑主任介绍,到目前为止,对于河豚毒素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死亡率高。她提醒公众珍惜生命,不要食用河豚鱼。如发现河豚毒素中毒,应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尽快催吐及洗胃治疗,对出现呼吸麻痹时应及时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以及相应对症治疗。

责任编辑:谢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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