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这一中心,以深化医改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机构改革为重点,加快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开创全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六新大宁德”作出积极贡献。
(一)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做好规划引领
1. 加快推进机构资源整合。着眼事业发展全局,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指导各县(市、区)稳步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加强新老机构的过渡和衔接,稳定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和网络,确保改革期间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市(县、区)妇幼保健服务资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推进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资源的融合发展。
2.全力攻坚卫生“十二五”规划,科学谋划编制好“十三五”规划。逐项比对 “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工作及指标制订赶超计划,做到年初部署、全年督促落实,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尽早谋划,科学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不仅要针对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要着眼于长期性、深层次问题,确保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和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科学设定规划的目标指标,并确保主要指标能够落地。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全面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加强对县级的督查、指导、考核和评估。积极推进市区两级改革,制定并出台《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宁德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2015年实现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改革全覆盖。同时,积极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全市医改工作。
4.加快推进医疗集团建设。加快宁德市医院医和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疗集团组建步伐,将相关县(市、区)医院分批分别以“整合、股份制、托管、联合”等方式加入医疗集团,逐步提升集团管理与医疗水平促进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探索建立分别以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为核心的县、乡两级医疗联合体,通过开展定点定期医疗服务、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技术指导等措施,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流动、下沉基层,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三是探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积极探索制订符合宁德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引导病人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防止无序就诊、过度医疗。2015年选择2个县(市)开展试点,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并通过积累经验,力争2016年全市基本建成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目标。
5.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筹资标准达到不低于每人每年450元。加大宣传力度,稳定新农合覆盖面。继续实施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机构风险共担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院监管,努力保障基金安全。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新农合服务水平。
6.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及要求,做好我市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网上采购动态监管。配合做好药品配送制度改革,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三)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7.健全完善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便民服务。实行网上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将二孩审批项目纳入网上申请办证内容,实现在网上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并可直接办理相关计生证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领导干部结对帮扶(网上帮扶无法操作,应删除此句)、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小额贴息贷款、药具发放等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千家万户享受“办证(事)不出门,服务零距离”的便捷服务。健全完善服务访视制度,建立服务对象服务访视电子档案,确定服务访视责任人,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开展宣传服务和入户访视,将服务访视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
8.加大帮扶力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转换小额贴息贷款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模式,从分散、小型帮扶转向规模帮扶,以乡镇为单位集中一定数量的计生家庭,按照“政府+公司(能人)+计生家庭”模式,增强帮扶聚合力,切实提高计生家庭经济收入;实行领导干部挂钩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制度,确保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收入不低于全省农民平均收入水平;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在全市实施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口也可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中考享受“录取总分”的加分政策、建立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异地住院治疗费用享受流出地医保结算报销待遇机制、规定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中专门切出一块优先倾斜流动人口计生家庭,解决他们的安居保障问题。
9.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持续在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先进乡镇(街道)活动,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对象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有效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对违法生育者起到震慑作用;加强指导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通过群众自治的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按照常住人口比例配备乡级计生办专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专干(管理员);落实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村级计生管理员享受村主干待遇要求,提高计生管理员待遇,实施机关事业型社会养老保险,促进村级计生队伍职业化,巩固基层计生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完善村级计生例会制度、孕情全程监测和随访制度、计生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自管理水平。
10.加强部门配合,促进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在全市实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省、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治理要求,单线督促指导县、乡相应部门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并进行年终部门单线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各级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综合评估各地完成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情况。
(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持续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1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强重大传染病监测、防控,重点抓好麻疹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施艾滋病人、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测治疗项目。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确保各种一类疫苗的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3.5‰以上,检出患者管理率在80%以上。全市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及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及以上。
12.严格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软硬件建设。开展各项重点卫生监督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开展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卫生监督检查;继续清理和整顿消毒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13.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完善队伍的装备配备,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做好队员技能提升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全力提升全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继续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和统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4.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更加规范执业行为,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扎实推进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治网络的有序运转,加强监护抢救知识技能的培训。落实公共卫生惠民项目,扩大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覆盖面,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免费检测覆盖面,全面落实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断完善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卫生的效率和效益。
15.持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每常住人口人均40元左右,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联系县(市、区)工作,加强对重点联系县(市、区)的培训和指导,拓展重点联系县(市、区)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树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品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坚持考核结果和项目经费的结算挂钩,调动、发挥乡村医生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基础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6.完善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床位建设,推进中央安排补助的项目和省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市新增医疗机构床位500张以上。加快薄弱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发展儿童、妇产等专科医院,积极实施精神病专科建设、县级医院血透室建设、远程病理会诊系统及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能力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项目。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基层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配备条件。大力推进“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职责,负责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服务。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以上医院急诊科能力建设,建设市、县级120急救指挥联网系统,形成快速反应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救治水平。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做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分别与宁德市医院、宁德市闽东医院帮扶对接工作,推进我市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打造专科品牌,2015年继续安排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2个,每个项目给予建设经费50万元。
17.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等活动,推进“三改两推一评议”工作。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进老年护理工作,探索开展医院护工管理试点。规范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合理检查,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加强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建立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和核酸检测工作。强化医院感染、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管理。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批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的县级医院,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18.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继续推进第二轮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扎实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建设,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19.加强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县级医院临床本科生和乡镇卫生院专科生定向培养工作,逐步缓解卫生专业人才不足问题。继续做好全科医师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临床、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做好与北大医学部的合作交流工作,开展国内访问学者进修培训、举办卫生系统管理干部培训班。
20.加强村卫生所能力建设。推进海云工程项目,着重项目示范点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尽早实现项目低价有偿服务;拓展项目内容,加强创新技术成果的应用,争取在海云工程项目中增设血液检验功能。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努力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依托海云工程,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健康电子档案,开展健康检查、访视、咨询和优惠诊疗,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水平。
2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居民健康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完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基层临床路径,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对村卫生所信息系统硬件设备进行扩容升级;启动区域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区域内检查影像和报告的共享及区域影像集中诊断服务,提高区域内医学影像诊断的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
22.促进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提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中医专科专病、农村特色专科等建设,发挥县级中医院龙头作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安排专项经费帮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配备适宜、简单的中医诊疗设备,并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提供中医药服务能力,争取到2015年底,全市9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65%以上村卫生所能够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23.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按照《宁德市卫生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全市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医疗卫生行风问题约谈制度,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24.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兼顾地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综治、精神文明、党的建设、卫生信访等工作。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案议案的办理等工作。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的风险沟通,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继续做好卫生援疆、援藏和援外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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