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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不交社会抚养费将贷不到款

违法生育对象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网络“点对点”征信系统管理
www.fjsen.com 2015-06-19 11:47:57 范建桃 来源:宁德卫生计生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宁德卫计网6月19日讯(范建桃)日前,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有效震慑违法生育行为,寿宁县卫计局采取了一条新措施:2015年7月1日起,启动将违法生育对象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网络“点对点”征信系统管理。这意味着违法生育对象一旦拒不交社会抚养费,将被列入银行等有关黑户,在规定年限内办不了有关手续,如贷不到款、买不了房、上不了飞机、出不了国……等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寿宁县卫计局为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多次召开全县计生部门动员大会,进一步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程序。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违法对象,通知有关机构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县人行将协调引导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违法生育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按失信行为处理。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据《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申请分期缴纳并签订分期缴纳协议;未签订分期缴纳的当事人,一律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缴纳的当事人,在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谢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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